为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,实化基层教学组织在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中的主体责任,以学科建设为重要抓手,推进医学类专业教学规范管理,提升医学教育的高质量发展,医学部面向所属学院教研室开展星级教研室评选工作,并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,立足学校医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,聚焦基层教学单位建设的关键环节。准确把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坚持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和“以学生为中心”的教育理念,依据学科水平评估、本科审核评估和专业认证的相关指标制定星级教研室评选标准,全面提升教研室建设水平。同时,强化学科建设意识,通过星级教研室评选,激发教研室在学科建设中的内生动力,推动“佳大医学(科)”特色发展。
二、工作目标
医学部星级教研室评选工作宗旨为“以常规抓教学,以检查促提升”,以精准的教研室建设诊断问题清单为抓手,进一步强化教研室标准化管理。
通过学院自评、专家现场评估和现场答辩的方式,全面客观地反映教研室的实际情况,同时帮助教研室查找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弱项及差距,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,推动教研室从“被动达标”转向“主动创新”。通过该项工作发挥各教研室在学科方向凝练、学科团队建设等方面能动性,从而促进专业建设及学科发展,最终促进“医、教、研”协同发展。
三、评选原则
1.坚持“以评促建,以评促改,以评促管,以评促强”的基本原则。
2.坚持全面性原则。从教学、科研、师资队伍、学生培养、临床实践(实习)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。
3.坚持创新导向原则。探索教学改革与创新,鼓励教学与科研相互促进,将科研成果及时融入教学过程中,提高教学内容的前沿性和实用性。同时,鼓励各教研室在学科建设中开展创新性工作,形成佳大医学(科)特色和优势,推动学科高质量发展。
四、评选工作安排
(一)评选对象
医学部所属学院全部教研室。
(二)评选周期
每年一次。
(三)评选流程
1.学院自评
教研室在学院指导下开展教研室自评和教学档案完善工作,撰写自评报告,学院对照《佳木斯大学医学部教研室考核评价表》(附件1)组织开展院内自评自查。
2.现场评估
医学部组织专家组深入教研室进行现场考察评估,形成评估意见并反馈。
3.评优答辩
医学部根据专家组现场考察结果,择优选拔成绩优异的教研室负责人现场答辩。答辩的内容主要包括课程建设、理论教学与实验(实践)教学创新、毕业实习日常监管,教科研成果、科研反哺教学、教师发展、学生满意度调查、学生在各类技能大赛和科研创新项目中的特色亮点等。
医学部结合专家评估和现场答辩综合评价结果,确定本轮教研室评定等级。学院自评占比30%,专家评估占比40%,现场答辩占比30%。
五、结果应用
(一)政策支持
对综合评价得分突出的教研室授予“星级教研室”称号,给予经费支持用于教研室建设。授予星级教研室的教师,在各类先优评选、课题申报中给予优先推荐。“星级教研室”称号有效期一年,每年进行重新评选,连续三年评为“星级教研室”称号的,给予政策倾斜、择优推荐、教学免检、经费支持等。
星级教研室名额分配:“三星级教研室”5个,“二星级教研室”10个,“一星级教研室”15个。
(二)经验推广
组织星级教研室进行经验分享交流活动,推广其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。将优秀教研室的案例整理成册,供全校教研室学习借鉴。
六、附则
1.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由医学部负责解释。
2.在实施过程中,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评价指标和方法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。
附件:1.佳木斯大学医学部星级教研室考核评价表
2.佳木斯大学医学部星级教研室考核评价汇总表
3.佳木斯大学医学部星级教研室评选自评报告
医学部
2025年11月3日